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招生考试机构:
为保证我省考生按要求参加2017年高考,维护高考报名工作秩序,现将有关补报名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2017年3月2日-7日。
二、报名办法
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按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黔招委〔2016〕35号)中的规定执行,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。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,参加2017年五年制和“3+2”转录的中职毕业生,必须参加中职单报高职报名(不体检)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市(州)招生考试机构于2017年3月10日前上
报普通高考听力数据,其他各类数据于2017年3月17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。
(二)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招生考试机构不收取五年制和“3+2”转录的报名费,由各高职(专科)院校向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缴纳录取费,省招生考试院再按规定从录取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各市(州)招办。
贵州省招生考试院